根据法院判决案例,下班途中骑电动车被狗撞伤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交警认定当事人不承担事故责任的,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