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朋友圈、业主群公开直呼他人"小偷"并使用侮辱性言辞,构成名誉侵权。《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即使对方确实有错在先,也不能随意"公开处刑"。特别提醒:未成年人同样享有名誉权,对未成年人进行公开羞辱,法院往往会加重处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删除内容、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