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人身安全而发出的法律文书。申请人可以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